职业移民
EB-1
表现较好,表A本次排期前进3个月,停留在2017年2月1日,表B本月无变化始终停留在2017年9月1日。
EB-2
新财年首月不仅没有开闸放水,反而大倒退两年。本月表A排期缓慢前进73天来到2015年3月15日,表B依旧停留在2016年8月1日无变化。
EB-3
在上财年的最后一个月出现大倒退,尽管上月有所前进,但本月表A表B都无变化,排期分别停留在2015年11月1日和2017年3月1日。
EB-5
直投项目表A排期前进10天,来到2014年11月1日,表B排期无变化依旧停留在2015年1月1日。
表A(最终裁定日)
表B(递交申请日)
备注:
第一优先类别EB-1:杰出人才(EB-1A),杰出教授或研究员(EB-1B),跨国公司高管/经理 (EB-1C);每年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.6%,约40,000个
第二优先类别EB-2:高等学位或具有杰出专业能力的人士;每年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.6%,约40,000个。
第三优先类别EB-3:专业人员、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;每年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.6%,约40,000个。
第四优先类别EB-4:特殊人群移民;牧师没有数量限制,非牧师工作人员每年5000名额。
第五类优先类别EB-5: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移民。占比7.1%,每年10,000个名额
亲属移民
表A中各类别表现正常,各类别均有小幅前进,F2A类别11月继续无排期,预计11月移民局表B排期会继续开放使用。
F1
表A排期为2013年3月1日,前进45天;表B排期为2013年9月1日,前进48天。
F2A
表A继续无排期,表B为到2019年9月1日,前进31天。
F2B
表A排期为2014年7月8日,前进37天;表B排期为2015年1月8日,前进38天。
F3
表A排期为2007年10月15日,前进30天;表B排期为2008年4月15日,前进31天。
F4
表A排期为2007年1月1日,前进40天;表B排期为2007年7月1日,前进47天。
表A(最终裁定日)
表B(递交申请日)
备注:
第一优先类别(FA):美国公民年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
第二优先A类(F2A):绿卡持有者配偶及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;
第二优先B类(F2B):绿卡持有者年满21周岁以上的未婚子女;
第三优先类别(F3):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;
第四优先类别(F4):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。
关于优先日日期(Priority Date)
对于职业移民优先类别,优先日期是你正确提交给美国移民局申请的日期或当需要劳工证时,劳工部接受劳工证申请开始处理的日期。对于EB-1和NIW,无需办理劳工证,那就是你正确提交到美国移民局申请的日期。
正确提交的意思是美国移民局正式接受你的申请文件,而不仅仅是你寄到的日期。如果美国移民局发现你寄到的申请材料缺少所需签名,申请费和支持文件,他们会退回你的申请,那么你的优先日期就不是本次申请材料邮寄到日期。
对于EB-1,优先日期通常与你正确提交到美国移民局申请的日期相同(Received Date) ,但在你的I-797C通知里还会单独列出。
如果对于还没提交EB-1A移民申请的人,如果你具备条件,又下定决心移民美国,目前的办法只能是提早规划,尤其是那些把子女教育摆在首位的人群,要充分考虑到移民排期带来的子女超龄问题,尽早将移民计划提上日程。
作者:美国王欣律师行,欢迎转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