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业移民排期
表A:最终裁定日
注:
第一优先EB−1:杰出人才、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、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;
第二优先EB−2: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,以及在艺术、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;
第三优先EB−3: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、专业人员;
OtherWorkers:非技术劳工;
第四优先EB−4:特殊人员;
CertainReligiousWorkers:宗教人士;
第五优先EB−5:投资移民。
根据职业移民排期表A,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:
EB-1类别:排期依然停留在2012年1月1日
EB-2类别:排期在2015年3月1日,比上月前进59天。
EB-3类别:排期在2014年7月1日,比上月前进545天。
EB-4类别:有名额,无排期;
EB-5类别:排期停滞不前,仍在2014年8月1日。
表B:递交申请日
根据职业移民排期表B,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:
EB-1类别/EB-4类别::有名额,无排期;
EB-2类别:排期在2015年4月1日
EB-3类别:排期在2016年1月1日
EB-5类别:排期在2014年10月1日。
亲属移民排期
表A:最终裁定日
注:
F1: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
F2A:美国居民配偶和未成年子女
F2B:美国居民成年未婚子女
F3:美国公民已婚子女
F4:美国公民兄弟姐妹
根据亲属移民排期表A,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:
F1类别:排期在2011年5月8日,比上月前进16天
F2A类别:排期在2016年7月22日,比上月前进30天
F2B类别:排期在2011年10月22日,比上月前进68天
F3类别:排期在2006年6月15日,比上月前进45天
F4类别:排期在2004年12月22日,比上月前进37天
表B:递交申请日
根据亲属移民排期表B,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:
F1类别:排期在2012年3月8日,无变化
F2A类别:排期在2017年12月1日,无变化
F2B类别:排期在2012年1月8日,无变化
F3类别:排期在2006年9月22日,无变化
F4类别:排期在2005年5月1日,无变化
两个表格应该看哪个?
表A的日期是绿卡申请获得最终决定的日期。
表B的日期是允许递交485申请到移民局或开始领事馆程序的日期。目前移民局只启用了表A,而没有启用表B。
对EB-1的影响
根据职业移民表A,因为EB-12018财年的签证名额在4月用完,8月排期依然停留在2012年1月1日,等到今年10月2019财年的签证名额开放后,EB-1又会恢复无排期状态。
作者:美国王欣律师行,欢迎转载!